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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beijingshoujia.com 浏览量:808 发布时间:2019-04-03 12:59:15 |
北京 大客车租赁 一、明确汽车租赁概念、完善相关规律法规;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由于承租方造成的违章及出险车辆,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在处理此类事故时,还是针对车主单位,一旦承租双方发生纠纷,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可依,法院一般都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调解,结果造成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租赁公司索赔起来又相当困难,从而加大了租赁公司的风险。建议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承租方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对有违章行为的承租方进行相应的交通处罚;另外租赁公司的汽车发生被骗或被盗,通过到公安部门报案,保险公司可以按照条款作出相应赔付。当前,需要明确汽车租赁概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极为重要。
二、要促进北京汽车租赁企业的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
优秀的汽车租赁企业要求有高质量的软硬件设施,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有可能提供优质产品,规模化是品质的保证。企业规模化以后,便于加强与整车厂、维修企业、保险、旅游等相关行业间的联系。鼓励企业间的联合、购并与重组活动,以增强规模。
连锁经营分自营连锁和特许连锁。对于连锁经营,目前的政策还是严格限制异地还车后的车辆在异地开展经营。这是连锁经营的最大“瓶颈”,政策上要进行突破。现行的不允许异地设立汽车租赁分支机构只允许设立子公司或独资公司等法规明显制肘汽车租赁的网络化经营。
三、完善汽车租赁保险
1、做好租赁车辆的数据收集;
2、开发适于租赁行业的保险产品;
3、加强保险行业与租赁行业的合作。
四、尽快建立和健全汽车租赁相关各行业的配套支持
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司、旅游公司(包括旅行社、饭店等)、维修、银行、保险、等行业合作,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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